壓力表選型中安裝及使用問題
1. 選用儀表,壓力表測量穩定壓力時,可使用至其最高允許壓力值和標度上限值的1/3-2/3范圍內,在測量交變壓力時,則用于不大于最高允許壓力和標度上限值的3/4范圍內。
2. 儀表應在規定的通用技術性能的條件下,振動或被測壓力的急劇脈動對可靠安裝和正確讀數等無影響的環境下使用。介質溫度過高(超過 70℃)時,須配用散熱管,待介質溫度冷卻至正常工作溫度后方可引入儀表。壓力脈動過大及環境振動過大應選配相應阻尼裝置(介質應較潔凈)及充油耐振型產品以消除不利影響,使讀數穩定并可延長使用壽命。
3. 儀表應通過儀表盤安裝或采用引壓管可靠支撐安裝。
4. 儀表在安裝前須先閱讀說明書并校對型號、規格并檢查指針是否位于零位。
5. 儀表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須定期檢定,一般以每六個月檢定一次為宜。
6. 儀表如遇突然發生故障(如感壓元件滲漏、破裂而導致泄壓,指針脫落、松動及阻尼油泄漏等現象)及檢驗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使用并予檢修,須經具有相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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